序号
被处罚单位
名称
违法事由
立案时间
处罚额度
处罚文书
执行情况
结案时间
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2018.4.2
处以2万元罚款,并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
(茫环罚〔2018〕01号)
罚款已上缴,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未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