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粮食局对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原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反馈意见发至gljzlc@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
附件: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