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审批,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对《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
财政部
2015年7月8日
点击查看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