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城中区司法局获悉,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以及帮助他们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城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城中区法院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至此,城中区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部建成。
18个援助站服务精细化
据了解,城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相继在工、青、妇、残联、城管、信访、法院及部队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针对特殊群体进行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案件及时转送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在实施律师值班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辖区律师在法院工作站进行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3类对象可获得免费援助
据城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为: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此外,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残疾证、下岗证或乡、街道办事处以上机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证据材料清单;(5)法律援助机构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的材料。
这些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针对法律援助范围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付劳动报酬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和赔偿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请求人身侵权赔偿的;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事项;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另外,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