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州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州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根据省财政厅《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州级党政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州级党政机关,是指州委各部门,州直各单位,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法院,州检察院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州级党政机关”)。